神马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和材料已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同意对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0,000.00 元(人民币,
下同)增加至 400,044,490.00 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住所由“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 1088
号江成研发园内 3 号楼 1467 室”变更为“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 66 号”,
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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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
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9-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63,720,203.93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为人民币 158,727,259.86 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9。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2868 号)。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通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南通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南通分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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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吴晶女士、张鑫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吴晶女士、张鑫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鑫鑫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
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
关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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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19-01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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