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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马电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3-30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电力”、“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对神马电力拟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09 号)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44,490 股,每股发行价格 5.94 元(人民
币元,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864,270.6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31,535,632.0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328,638.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
第 045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神马电力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已使用比例为 94.2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募集资金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使用进度


                                      1
                                                                                          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募集资金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使用进度
       1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15,662.40        14,483.16       92.47%
              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
       2                                                     4,970.46         4,970.46      100.00%
              建设项目
                               合计                         20,632.86        19,453.62       94.28%

             三、关于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基本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
       “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现拟将“变电站复合绝缘
       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由原来的 83,600.00 万元调整为 45,0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部分不变。经本次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项目    调整后项目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承
                                              总投资额       总投资额
                                                                           诺投资金额      诺投资金额
 1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83,600.00      45,000.00     15,662.40       15,662.40
           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
 2                                              26,530.00      26,530.00      4,970.46        4,970.46
           室建设项目
                        合计                   110,130.00      71,530.00     20,632.86       20,632.86

             (二)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主要原因如下: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旨在服务于公司变电站复合绝缘子
       产品整体制造水平的提升,实现从质量、成本和交付周期等方面,满足其进一步
       保持和扩大在全球市场上的领先优势的需要。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该项目正
       在分阶段正常投入建设,其中,土建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硅橡胶伞裙成
       型和端部法兰装配工序已有 11 条产线完成投产(规划建设 15 条线),复合材料
       绝缘管成型工序因工艺技术革新和 2020 年上半年的新冠疫情影响,目前处于装
       备购置和生产线搭建阶段。此次调整该项目的投入金额,主要原因来自于公司复
       合材料新型成型工艺的开发成功与投入使用,和部分生产设备与软件服务由外购
       转为自主开发,在保障项目既定产能目标的情况下,显著降低了设备资产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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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1、能够显著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复合材料新型成型工艺,极大程度地减少了
设备资产的总投入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投入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围绕产品竞争力的提升所持续开展的技术革新。在此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成功
开发并投入使用的复合材料新型成型工艺,能够在显著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同时,
极大程度地减少设备资产的总投入。

    公司填补国际空白的变电站复合绝缘子产品,在开发成功以来,因无现成的
生产制造技术和装备,配套产品实现的生产线及其设备、模具等,一直依靠的是
自主研发。在此过程中,公司围绕产品竞争力的持续提升(质量更稳定、成本更
低、生产周期更短等),在不断优化产品设计的同时,也会探索新的制造技术,
来实现更精益、更绿色的产品制造。在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初期,针对变
电站复合绝缘子的核心部件-复合材料绝缘管的生产,公司基于技术洞察进行工
艺创新,投入开发新型的成型工艺以替代传统的湿法缠绕工艺。经过工艺设计、
装备开发(包括设备和模具工装)、样品验证、小批试制和生产线布局搭建等研
发工作的开展,目前该生产工序已进入装备购置和生产线全面搭建阶段,相比募
投项目可研时采用的湿法缠绕工艺,能够显著减少设备资产的投入,并在保证产
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缩短生产周期。下图所示为新旧两种技术
的工艺流程对比。

    传统复合材料湿法缠绕成型工艺如下:

                             清洗          涂脱
 烘纱、烘芯膜、配胶                                制衬    缠绕              吊运
                             芯模          膜剂


                                                                             固化


 车胶
             车外圆         平端面         取总   切包角   停放              脱膜
 装槽


    复合材料新型成型工艺如下:

                      安装调试       拉纱缠       机加工


    相比湿法缠绕成型工艺,新型成型工艺因大大缩短了整个生产流程,设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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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型和数量减少带来投入减少的同时,可获得更短的生产周期、更高的材料利用率、
更低的单位产品能耗。此外,由于新型成型工艺的自动化生产程度更高、产品性
能更稳定,在技术、工艺、装备、物流、维保、生产、管理等围绕产品生产的业
务人员投入也存在大幅度精简。

    2、部分生产设备和软件服务由外购转自主开发,也大大降低了投入成本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在可研时,其中的设备投入和信息
化建设,以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为主要路径。随着公司在自动化、精益化和信息化
等方面组织能力的打造和提升,核心装备逐步从“联合开发+采购”转为“自主
开发+委外加工”、软件服务逐步从“定制化采购”转为“自主设计和开发”,
由此为本次项目的投入减少了较大的采购费用。

    (三)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投入方向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金额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组织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优化调整,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4
                                                                 核查意见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公司发展规划,
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调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性决
策,在保证产能产出的前提下,设备资产投入上进行了极大程度的优化,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本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调整前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方
向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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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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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培培                       王    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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