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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马电力: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1-04-1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证券代码:60353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1 年 4 月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6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2

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 23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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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组织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股东大会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3、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相关事务处理等事宜。

    4、本次股东大会设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2021 年 4 月 13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
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神
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13),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2、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3、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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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言和提问,对于股东的提问,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回复。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且不得超出本
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
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4、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5、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6、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股东代
表和监事分别计票、监票,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8、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
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
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且无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现场会议,感
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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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如皋市益寿南路 99 号公司行政楼 209 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与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三)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讨论

    (四)听取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五)投票表决

    (六)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

    (七)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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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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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
       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
       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紧扣“创造价值,才有价值”
       的经营理念,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任务,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及时做出决策,全年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与会董事均
       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权限做出有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议题及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合伙人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4)《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
                 次会议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1)《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3)《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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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             (4)《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8)《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及 2020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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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4                              专项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
5                              (3)《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             (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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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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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人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
                               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
7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              (7)《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1)《关于审议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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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1)《关于公司拟以 BOT 方式参与巴西国家电力监管机构
9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ANEEL)公开招标的输电公共服务特许权项目的议案》
              会议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10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会议             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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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
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予以客观评价和总结,并提出聘任建议,
有效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内控运行状况以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相关情况。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
度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调查与评价,确保其任职资格与胜任能力。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要求,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一方面积极关注和参与
研究公司发展,提出专业性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严格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内容,
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
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2020 年经营情况

    1、业绩达成情况

    近年来,公司始终围绕市场动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从市场、技术、
制造和运营管理上,系统提升综合的竞争能力,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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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6,297.38 万元,同比上升 5.44%;实现利润总额
17,508.71 万元,同比上升 17.27%;实现净利润 13,069.96 万元,同比上升 2.7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7,998.00 万元,同比上升 1.53%;净资
产 111,801.26 万元,同比上升 3.97%;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 46,834.69 万
元,同比增长 6.74%。

    2、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0 年,公司聚焦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在业务和管理方面同步发力,
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业务上,营销方面,推动完成了电站复合绝
缘子 110-750kV 主设备复合技术规范 ID 固化,自此变电站复合外绝缘全面纳入
电网公司物资标准化采购方案;新产品变压器复合套管在国内 11 个省份实现了
首单业绩的突破;成功交付了英国欣克利角核电站项目 48.4km 输电线路主网横
担批量订单;空心常压支柱产品在隔离开关设备上实现应用突破,并在如东海上
风电项目和津巴布韦项目上实现批量应用。研发方面,公司成功开发出国内首创
的 330kV 复合变电构架,性能完全满足工程应用要求;成功开发二代配网复合
横担,实现了全生命周期成本优于传统铁横担的预定目标;组织主导制定 3 项团
体标准,申请专利 92 件,新增授权专利 64 件。制造方面,各产品线的数字化工
厂建设全面启动,其中,电站绝缘子产品线的南通数字化新工厂实现成功投产。
管理上,公司实施了业财一体化咨询项目,并上线了经营管理分析系统(BI),
通过“指标-核算-分析-考核”的一体化联动,系统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持续提升的
基石。此外,基于公司既定的战略意图与战略目标,从组织和人才方面深化完善
了支撑战略达成的系列核心举措,并有序推进实施。

     三、2021 年工作展望

    1、贯彻发展战略,促进业绩增长

    2021 年,围绕既定的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在业务与管理上,
多措并举,既要保障年度目标达成,更要为长远发展夯实基础。具体来讲,营销
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深化面对目标市场的营销布局,从数量和质量上,着力打造
营销团队;研发方面,公司将围绕技术的平台能力建设,强化专业领域的高端人
才引进;制造方面,公司将围绕产品的极致成本发力,瞄准产品成本的各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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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采取降本增效措施。管理上,公司将重点推进业财一体化管理咨询项目的
落地实施,强化公司各部门聚焦财务结果的经营与管理能力,同时,围绕管理干
部队伍建设,从价值观与能力维度,公司将建立常态化的建设机制,以强化公司
的人才经营保障。

       2、完善董事会日常工作及专门委员会运作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运作,积极落实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专门委员会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调查和研究。
通过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的依据,提
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3、强化内控建设,规范公司治理

       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从决策、执行和
监督三个层面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建立内控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公司治理
结构及内控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切实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4、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形式、
多层次的交流互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
司信息,不断提升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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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董事
会和经营管理团队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重大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了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红芹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张文斌、
凌伯琴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凌伯琴为第四
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任成员由凌伯琴女士、张文斌先生、吴红芹
女士组成。

    2、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合伙人
候选人名单的议案》(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3)《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4)《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
案》(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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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2)《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 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3)《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7)《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
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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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审议通过了(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二、监事会相关意见

    1、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高效运作且科学决策。报告
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程
序进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诚实信用,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
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了
“五独立”,不存在越过股东大会干预经营决策或者管理活动的情形,亦不存在
越过董事会干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的情形。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抽样查阅了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审阅了公司的季度、
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参与了公司固定资产、存货盘点工作,并对公司外部审
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1]第 10037 号),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
部控制管理体系,覆盖了公司层面与业务层面各个环节,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正常运行与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合理保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的
实际经营情况,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息披露工作等方面的投入与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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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检查,强化了过程控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能够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
存在重大缺陷。

    4、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
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情况;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
人员均有效履行了保密义务。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规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做好相关议题的审议工作,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管理团队会议,及
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质
量,积极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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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财务工作、安环工作、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及时了
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监督时效性,增强监督的灵敏性。再者,我
们将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自身职业道德
建设,强化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
和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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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董事:

    2020 年度,在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经
营管理团队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基
本实现了年度预算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
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
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37 号)。

    二、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6,297.38 万元,同比上升 5.44%;实现营
   业利润 17,580.53 万元,同比上升 18.69%;实现净利润为 13,069.96 万元,同
   比上升 2.7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37,998.00 万元,
   同比上升 1.53%;净资产为 111,801.26 万元,同比上升 3.97%。详见下表所
   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6,297.38          62,874.47               5.44%
     营业利润          17,580.53          14,812.22              18.69%
   归属于母公司
                       13,069.96          12,724.54               2.71%
   股东的净利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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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
                        12,046.96            11,685.57                  3.09%
   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
                        111,801.26           107,532.28                 3.97%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37,998.00           135,913.25                 1.53%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4               -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4               -2.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08                  14.31       减少 2.23 个百分点
      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25                     0.30      减少 0.05 个百分点
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毛利率                45.14%                42.57%        上升 2.57 个百分点

      净利率                19.71%                20.24%        减少 0.53 个百分点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
     流动比率                3.97                     3.77                --

     速动比率                3.49                     3.43                --
    资产负债率              18.98%                20.88%         减少 1.90 个百分点


    四、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同比变动

 货币资金      22,680.15      16.44%           34,118.95      25.10%              -33.53%
应收票据及
               35,805.20      25.95%          38,084.57       28.02%               -5.99%
  应收账款
   存货         7,957.73        5.77%           7,538.38        5.55%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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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35,857.71       25.98%         22,698.13      16.70%              57.98%

 在建工程     1,541.28       1.12%          12,051.72       8.87%              -87.21%

 资产合计    137,998.00         -          135,913.25          -                1.53%
应付票据及
              8,142.97       31.08%         10,115.67      35.64%              -19.50%
  应付账款
 递延收益     5,706.24       21.78%          6,006.16      21.16%               0.50%

 负债合计    26,196.75          -           28,380.97          -                -0.77%

    其中,(1)货币资金,同比下降 33.53%,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购买理财产
品所致。

    (2)固定资产,同比增长 57.98%,主要原因系新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转入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3)在建工程,同比减少 87.21%,主要原因系新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转入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五、经营情况分析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66,297.38             62,874.47                         5.44

  营业成本                36,191.48             35,976.73                         0.60
  销售费用                 5,246.63              5,131.55                         2.24

  管理费用                 4,445.67              4,503.63                        -1.29

  研发费用                 2,835.89              2,900.33                        -2.22

  财务费用                   106.88                -14.04                     -861.16

  营业利润                17,580.53             14,812.22                     18.69%

   净利润                 13,069.96             12,724.54                       2.71%

   其中,(1)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861.16%,主要是汇率变动影响增加汇兑损
失所致。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 万元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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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831.29      12,135.78               -18.99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
                                 -5,634.17    -13,466.44               -58.16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
                                 -8,866.46     21,021.71             -142.18
    流量净额

    其中,(1)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同比减少 58.16%,主要是理财产
品及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变动及新工厂投资期间的影响所致;

     (2)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42.18%,主要是 2019 年
新增募集资金及 2020 年分配股利影响所致。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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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年初未
分配利润为 438,773,820.85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130,699,588.58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
131,167,601.44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 13,116,760.14 元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68,346,861.49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情况,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
利 52,005,783.7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699,588.58 元的 39.7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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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公司证券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告内容。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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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在 2020 年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江苏神马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科学决
策、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 2020 年向独立董事每人发放津贴 5 万元(含税),非独立董事、监事不
另外发放董事、监事薪酬,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人员,
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具体金额详见《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部分内容。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为:(1)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 5 万元(含税);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无薪酬,在
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不另外发放董
事、监事薪酬,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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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由于技术变革、工艺的创新等调整,在实现既定的产能规模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使得资产总投入明显比预期减少,因此,公司拟调整变电站复合外绝缘智能工厂
    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由原来的 83,600.00 万元调整为 45,000.00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投入部分不变。经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调整前项目    调整后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号                                      总投资额       总投资额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金额         金额
1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83,600.00     45,000.00   15,662.40     15,662.40
     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
2                                         26,530.00     26,530.00    4,970.46      4,970.46
     室建设项目

                  合计                   110,130.00     71,530.00   20,632.86     20,632.8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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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我
们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
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
在 2020 年里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丁韶华,男,1971 年出生,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金融工程)。现任
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第十一、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江苏省人民
政府法律顾问,首批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组成员,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沈小燕,女,1974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授,副院长,南通大学财务金融与绩效评价研究所所长。江苏省 333 高层次人
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南通审计学会理事,南通会计学学
会常务理事,南通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3、李志勇,男,1971 年出生,硕士。现任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标易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惠筱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惠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4、司马文霞,女,1965 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现
任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司马文霞教授长期从
事高电压绝缘与先进电工材料、交直流混联电网电磁暂态感知与防护、电力系统
接地技术等方面的科研工作,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 1 项、二等奖 1 项,省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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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2 项;出版《大气环境与电气外绝缘》专著 1
部,发表 SCI、EI 检索论文 300 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26 项。2008 年入选教
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9 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
级人选。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5、袁学礼,男,1977 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管理会计师、高级
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国际注册会计师(AAIA),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10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历任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
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
党支部委员,中国供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等。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49)独立董事。
2018 年 12 月至今,兼任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现任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91)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33 项议案;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数

司马文霞       5       5          2         0      0          否              1

  袁学礼       5       5          2         0      0          否              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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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韶华      5        5        0        0      0          否              2

  沈小燕      5        5        0        0      0          否              2

  李志勇      10      10        2        0      0          否              3

    我们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
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我们密切关注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工作推进情况,
以及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
准备了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持。在此,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有效支
持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皆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本年度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请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
存独立董事反对董事会议案的情形,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形。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在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
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做出了独立客观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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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
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马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吴晶女士、张鑫
鑫先生、王鸭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季清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贾冬妍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经
审核,我们未发现以上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续聘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着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历年
担任公司审计服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踏实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4、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根本利益,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5、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有承诺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建立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配置专职人员,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定期报告与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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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保证投资者全面、及时、真实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7、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涵盖了公司层
面和业务层面的主要环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加强了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
实工作,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
制环节内部控制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公
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8、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战略委员
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袁学礼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要求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支持。

    9、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神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专利技术的事项以及
公司向 SHEMAR LATAM HOLDING LTDA(上海神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巴西子
公司)销售线路绝缘子产品事项,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需要,遵循了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相关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0 年,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
项职责。我们高度关注宏观政策、行业形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不断
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知识储备,积极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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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1 年,我们将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丁韶华、沈小燕、李志勇、

                                                       司马文霞、袁学礼

                                                        2021 年 3 月 3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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