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惠发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5-20
惠发食品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
求,勤勉尽职,对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在议案提交董事会前,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沟通,经审阅,一致认为:惠发云厨(山东)本次对外投资北京通
泰,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与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