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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发食品:惠发食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1-12-23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918,00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1,918,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

总额的 1.10%,具体内容详见《惠发食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现将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和实施情况

    1、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
                                       1
司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0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惠发食品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8、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边海涛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该 5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
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67 元/股调整

为 7.58 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侯金元等 5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2
        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37,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

        查,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

        售比例为 50%。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第一

        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届满。

             (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序号   解除限售满足的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1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条件。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限售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140,923.24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条件:以 2018、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0   万元,2018、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值为 112,579.54 万元,2020 年营业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收入较 2018、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

                                                     3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值增长 25.1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
    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340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       名,公司已回购注销 5 名激励对象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000 股限制
    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     性股票,另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剩余 330 名激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标准系数                 1.0            0.8          0           均为良好及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件。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 340 名,其中 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13,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完成回购注销。根

     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侯金元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获授的合计 37,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37,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纳入本次解除限售的范围,

     公司将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发

     布的相关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

     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解除限售数量:1,918,000 股

          2、解除限售人数:330 人
          3、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4
                                               已获授予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宋彰伟    董事、副总经理                  5                2.5                50
 2       臧方运    副总经理                        5                2.5                50
 3       王瑞荣    副总经理                        5                2.5                50
 4       解培金    副总经理                        5                2.5                50
 5       张庆玉    副总经理                        5                2.5                50
 6       魏学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2.5                50
 7       孟高栋    财务总监                        5                2.5                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5               17.5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323人)                 348.6             174.3               50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348.6             174.3               50
                  合    计                       383.6             191.8               50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剔除了已回购注销的 1.3 万股限制性股票、待回购注销的

       5 名不具备激励资格员工合计持有的 3.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18,000 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董事、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5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15 个交易日公

告减持计划。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73,000            -1,918,000              4,95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000,000             1,918,000            169,918,000

     股份总数                174,873,000                       0          174,873,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

    经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

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满足《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于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相

关解除限售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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