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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盛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4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以邮件、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茂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
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
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修订<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