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希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 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
了认真全面的审核,发表以下意见: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
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77,468,307.46元,营业利润 236,261,740.5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442,424.0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1,492,371.97 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5,149,237.20 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6,075,020.64元,本
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9,964,703.06 元。
因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实施了股份回购,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
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提出了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
配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
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
公司不超过 4,000 万元,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不超过 1,000 万元),用于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
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理财产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
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核, 发表以下意见: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
司财务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