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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盛集团:健盛集团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0)、《健盛集团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
2021-044)、《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82 元/股,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2.82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600,62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2.82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800,31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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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8 日,工作日的 8: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一路 111 号
    3、联系人:张望望
    4、邮政编码:310000
    5、联系电话:0571- 22897199
    6、传真号码:0571- 2289710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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