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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盛集团:健盛集团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2-09-17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2020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最

长锁定期为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具

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的 14,863,209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过户价格为 4.00 元/股。截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持有公司股份 14,863,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0

年 9 月 18 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

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

30%、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共计 4,458,96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

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