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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谷物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陆海联运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西陆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陆海申请的共计
       3.5 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广
       西陆海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3.5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数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陆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州
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 3.5 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 15 年,
用于中谷钦州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广西陆海以中谷钦州集装箱多
式联运物流基地项目形成的资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提前到
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陆海联运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公司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八大街 1
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1 楼 103 室
     4.法定代表人:卢宗俊
     5.注册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
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
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木材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肥料销售;
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低温
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
租);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广西陆海资产总额 9,997.03 万元,负债总额
1.18 万元,银行借款余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18 万元,资产净额 9,995.86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4.1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
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
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
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
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
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协议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广西陆海进行担保主要是为了推动广西陆海建设中谷
钦州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基地项目的进程。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广西陆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50 亿元(含本次担
保数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8%。除为广西陆海提供的担保
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