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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4-20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截
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4,648,119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0,625,378股后的股份
数为1,694,022,7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4.24亿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
金分红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伟明环保        60356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鹏                                 王菲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
办公地址
                         厦16楼                               同人恒玖大厦16楼
电话                     0577-86051886                        0577-86051886
电子信箱                 ir@cnweiming.com                     ir@cnweiming.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垃圾处理行业
    1、行业市场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 2017 年至 2022 年,中国的生活垃圾清运量从 21,521 万吨增长至
24,445 万吨,显示了庞大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数据,2019 年我
国生活垃圾焚烧总量所占无害化处理总量首次超过 50%,并在 2022 年达到 79.87%,标志着焚烧已
成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焚烧法是将垃圾进行高温热处理,在 850℃以上的焚烧炉炉膛内,
通过燃烧使垃圾中的化学活性成分充分氧化,释放热量,转化为高温烟气和少量性质稳定的残渣,
其中高温烟气可以作为热能回收,用于发电或供热。经焚烧处理后,垃圾中的细菌、病毒被消灭,
带恶臭的氨气和有机质废气被高温分解,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尘经环保处理后达到排
放要求。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参与者较多,市场相对分散。公司国内同行业其他公司
主要有: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三峰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康恒环境、中国天
楹、旺能环境等。
    随着国内垃圾焚烧研发实力的不断发展,我国垃圾焚烧设备国产化程度正逐步提高。焚烧处
理技术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最核心技术,相应的,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最关键的设备
是垃圾焚烧锅炉。机械式炉排炉发展历史长,技术成熟,适合高水分、低热值、大容量的垃圾焚
烧。同时,机械式炉排炉还有炉渣利用率高、烟气处理较易等优点,是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应
用最广泛的技术。
    受行业步入成熟期等因素影响,近三年来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数量、新增产能、投资
金额等关键性指标均有所下降。随着电价补贴力度逐渐减缓,叠加风光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影响,
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补贴退坡或将延续。企业通过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在存量和增量市场中寻找新
的增长点,努力拓展市场份额。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形成了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流的经营模式,即政府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授予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
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 30 年,特许经营权到期时,政
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再次选择特许经营者。若不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经营者将按照协
议约定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也采取类似的经营模式。行业内特许
经营权模式主要有 BOO(建设—拥有—经营)、BOT(建设—经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经
营—移交)等。
    固废处理行业的商业模式不仅仅反映了行业自身的发展需求,也反映了社会环境保护和资源
循环利用的战略需求。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固废处理行业的商业模式将不断创
新和发展,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固废处理需求和社会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同时,政府也将通过出
台相关政策,推动固废处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多赢。
    3、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
负责,近年来市场化主体不断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行业的后端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及建设、
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及电力公司。
    4、行业发展方向
    垃圾焚烧企业效益增长点逐渐从新项目开发转移到已运营项目的精细化管控和业务拓展,结
合自身资源优势,打通固废产业链实现效益提升。由于垃圾分类及运营项目增多,目前国内垃圾
焚烧项目中,部分未能达到满负荷运营。近期多省陆续推出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名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将提高部分垃圾焚烧运营项目的效益。随着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垃圾分类成效日益明显,餐厨垃圾增量较大,餐厨垃圾处理业务有较大的
市场空间。2023 年 7 月国内首个互联网碳资产管理与核证平台正式上线,国内碳交易市场日趋成
熟,CCER 交易(碳减排量交易)有可能为垃圾焚烧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
    (二)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和技
术保障,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
构调整优化,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发展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
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是环保领域的应用,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所采用的垃圾
处理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
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系统。
    目前国际和国内主流的垃圾焚烧技术为炉排炉技术,炉排炉技术具有适应范围广、技术成熟
可靠、运行维护简便等优点。早期的炉排炉设备市场基本被外资企业垄断,其中比利时希格斯炉
排炉、德国马丁炉排炉、日本田雄 SN 炉排炉等占据优势,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通过引进技术和自
主研发,不仅实现了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替代,部分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销
往国际市场。除本公司外,国内其他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有三峰环境、光大环境、
康恒环境、杭州新世纪等。
    在原有生产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基础上,公司将装备制造业务拓展到新能源材料领域。公司
下属装备制造集团目前生产新材料装备,湿法领域主要有大型槽罐、搅拌器、浓密机、反应釜等
设备,火法领域主要有侧吹炉炉体、收尘器和脱硫设备等。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保持强劲增速,新
材料装备订单量增量显著。后续还会进一步扩大新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积极拓展市场,提升装备
板块业务收入。
    (三)新能源材料行业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市场规模持续迅速扩大,新能源汽车产
业正成为制造业新的增长引擎。同时,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国家针对新能源行业出台
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链发展。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
新兴产业。2022 年 6 月,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
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能源运输工具。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措施。
    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
提到,2023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两旺,产销量分别达 958.7 万辆和 949.5 万辆,同比分别增
长 35.8%和 37.9%,产销量连续 9 年位居世界第一,占全球比重超过 60%。2023 年,我国新能源车
渗透率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31.6%,从 5%到超过 30%仅用四年,乘联会预计 2024 年新能源汽车
渗透率将达到 40%。为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对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做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
实施意见。同时,国家发改委还于今年发布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扩大新
能源汽车消费,持续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纵观海外市场,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已成为中国制造业的一张新名
片。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上下游产业链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市场消费观念的改变,我国汽车国
产化水平稳步提升,并获得国际市场的广泛认可。2023 年我国汽车出口 491 万辆,同比增长 57.9%,
首次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出口国,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 120.3 万辆,同比增长 77.6%,
占国内总出口比例创历史新高。但同时还需正视海外市场新能源汽车整体消费需求当前还不够旺
盛的现状,以及部分国家和地区存在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主义行径等制约因素。
    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正步入快速且良好的发展态势,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催生锂电材料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业务布局以应对市场需求。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其电化
学性能、制造技术的研发提升是促进锂电池普及应用的重要技术研发着力点、突破口与推动力。
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能量密度高、用户体验优等特性,成为了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类型,在动
力锂电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其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与中低镍三元正极材料相比,其能量密
度大、续航里程高等优势更能满足消费者对智能驾驶的高耗电、高续航需求,成为中高端新能源
车企共同选择的技术路线,市场对其需求持续快速提升,这同时也带动上游用镍需求的快速增长。
根据 GGII 数据显示,预计到 2025 年,全球及中国三元正极材料中高镍产品的占比将达到 50%以
上,作为生产高镍三元材料的重要原料,上游高冰镍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在该行业经
营的国内公司主要有:华友钴业、中伟股份、容百科技、格林美、当升科技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低碳环保服务商之一,将“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
活环境”作为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2022 年以来,在
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战略布局新能源材料行业,公司
主营业务形成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中,环境治
理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板
块具体业务包括环保装备和新能源材料装备研发制造;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上游高
冰镍、中游三元正极材料、下游电池废料回收等。
    本公司垃圾焚烧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设
备制造销售及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公
司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
圾处理、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和工业固废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进行协同处置;同时,公
司介入行业上下游的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环保工程承包建设、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等领域。
    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布局新材料一体化投资,包括上游在印尼投建镍金属冶炼项目,下游在
国内投建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产品涉及电池级硫酸镍、动力电池前驱体、动力电池三元
正极材料等;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自身高端装备研发和生产优势,积极开展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
冶炼等新材料装备的研制,为自身项目提供装备支持,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并对外向行业企
业输出成套设备,实现对外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在印尼投建的第一个高冰镍含镍金属冶炼
项目已开展设备安装工作。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等,通过向电力公司
提供电力并收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环卫部门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向客
户销售环保装备和新材料装备及服务并收取设备销售及服务费。
    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环保项目规模和设备销售及服务规模,并开展各类固废协同处理、一体化
运营新材料业务等,来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项目
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处理设备以及渗滤液
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环保装备,以及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等新材料装备。其中,环保装备
供公司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并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新材料装备开展对外销售及
服务并供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公司在垃圾焚烧项目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
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
主,公司业务毛利率较高,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的主要模式为 BOT、BOO。其中,BOT 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是指
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
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BOO 模式
(建设—拥有—经营)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
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BOT、BOO
项目公司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发电收入和垃圾
处理收入。
    (2)装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制造核心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以及镍金属冶炼等新材料装备,分别向公司各
项目运营公司以及外部客户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属于订单式生产,根据
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
    (3)新材料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新材料项目分为国外业务和国内业务,国外业务主要为在印尼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镍金属
冶炼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国内业务主要为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电池级硫酸镍、动力电池前驱
体和三元正极材料等生产电池所需的新材料产品,形成动力电池材料上下游一体化投资运营,有
效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各环节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带来的收益影响。
    2、采购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模式
    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
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主要负责提供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烟气处理
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高低压电气等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余热锅炉由公司自主设计并委托
专业的锅炉生产商进行制造。
    除项目建设涉及的采购事项外,公司垃圾焚烧等项目运营过程中也会采购石灰、活性炭、水、
电等原材料。公司项目在正常运行时使用部分自身发电量,在设备检修期间需要采购外部电力。
    (2)装备制造业务采购模式
    装备制造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询比价,与主材、辅材及外购件厂商签订协议,开展钢材、
炉排片、布袋、龙骨、水、电等采购工作。
    (3)新材料项目采购模式
    新材料在建项目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
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主要通过询比价对外采购新材料装备,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
司提供部分镍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及销售垃圾处理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实
现盈利。收入来源主要包括:(1)通过购售电合同向购电方出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2)通过接
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3)通过销售垃圾处理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取
得收入;(4)EPC 建造收入。
    4、市场地位
    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拥有技术研究开发、关键设备设计
制造、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在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拥有
较高市场份额,同时公司积极介入中西部地区市场,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22 年度,
公司垃圾焚烧处理量 889.10 万吨,占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22 年度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
的 4.56%。其中,公司浙江省垃圾焚烧处理量 523.32 万吨,占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量的
38.30%。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24,100,583,128.67   20,336,317,582.51          18.51 14,820,011,052.4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1,101,962,563.15    9,391,772,653.94         18.21   7,809,133,904.97
产
 营业收入        6,024,580,921.77     4,473,912,903.17              34.66    4,316,492,197.3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2,048,485,180.91     1,664,206,886.01              23.09    1,638,730,154.54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988,206,184.05     1,587,168,107.92              25.27    1,557,469,734.48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321,432,012.09     2,199,936,766.32               5.52    1,173,968,032.67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增加0.62个百
 产收益率(%                20.04                19.42                                  26.20
                                                                     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
                             1.21                    0.98           23.47                1.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19                    0.97           22.68                0.98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337,702,613.52    1,555,465,968.34    1,728,034,576.49     1,403,377,763.4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507,812,034.09      518,156,723.02         544,985,767.47    477,530,656.33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478,654,468.36      508,854,129.30         538,967,154.03    461,730,432.36
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76,288,946.44      542,122,707.69         463,874,839.99    939,145,517.97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6,56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2,5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结情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境内非国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0     696,373,119   40.85               无
                                                                                     有法人
                                                                                     境内自然
项光明                       0     170,630,782   10.01               无
                                                                                     人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                                                                   境内非国
                             0     121,311,918    7.12               无
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王素勤                       0     53,976,377     3.17               无
                                                                                     人
                                                                                     境内自然
朱善玉                       0     53,286,983     3.13               无
                                                                                     人
                                                                                     境内自然
朱善银                       0     48,196,645     2.83               无
                                                                                     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睿远均衡价值三
                      4,749,842    27,549,842     1.62              未知             其他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章锦福                       0     25,339,401     1.49               无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357,337    20,461,202     1.20              未知             其他
司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2021 年员工          0     13,789,772     0.81               无              其他
持股计划
                                   1、伟明集团持有嘉伟实业 87.5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2、
                                   项光明与王素勤系配偶关系,项光明与朱善玉、朱善银系外甥
                                   与舅舅关系,朱善玉与朱善银系兄弟关系。项光明、王素勤、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朱善玉、朱善银分别持有伟明集团的 37.21%、5.94%、20.99%、
明                                 14.48%的股权。章锦福系项光明妹妹的配偶,持有伟明集团的
                                   8.42%股权。朱善玉持有嘉伟实业的 12.50%股权。
                                   3、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达 2,410,058.31 万元,同比增长 18.51%,所有者权益
1,253,474.72 万元,同比增长 17.74%,资产负债率 47.99%,实现营业收入 602,458.09 万元,同
比增长 34.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848.52 万元,同比增长 23.09%。
    具体详见公司年报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