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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明环保: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0-06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中环智慧兴彭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彭
公司”),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
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智慧”)下属控股子公司,即系公司控
股孙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中环智慧为成都兴彭公司担
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3,300 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及中环智慧无对成都兴彭
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有反担保,由成都兴彭公司向中环智慧提供反担保承诺。

   4、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成都兴彭公司因投资、建设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以下简
称“彭州项目”)需要,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分行(以下简称“成都
银行”)申请人民币 3,3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总借款期限为八年。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环智慧签署《关于成都中环智慧兴彭环境有
限公司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 PPP 项目的差额补足承诺函》(以下简
称“承诺函”),愿意为成都兴彭公司与成都银行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签订的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H600801200818300)项下借款人每年归还银行所需资
金本息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公司(含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31.70 亿元的担保额
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5.80 亿元的担保
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批准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
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全资和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并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
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兴彭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470 万元,中环智慧持股 89.14%,其他股东持股 10.86%。成都兴彭公司经核
准的经营范围为环境污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中转服务,城市生活垃圾运输中
转站经营管理服务,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分类、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清洁服务,餐厨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住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
路 332 号;法定代表人:杜昌中;营业期限: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长期。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97,207.87                  10,418,373.63
       负债总额                           162,308.92                     181,886.60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62,308.92                     181,886.60
       资产净额                        10,234,898.95                  10,236,487.03
         项目           2019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0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8,981.05                       1,588.08

       三、承诺函和反担保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中环智慧承诺,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收入在内的公司资金,保障借
款人的彭州项目建设资金的按时、足额拨付,保障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对
借款人每年归还贵行贷款所需资金本息承担差额补足责任。若中环智慧未履行
本承诺函约定的义务,自愿就成都银行在编号为 H600801200818300 的《固定
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应收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和相应违约
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成都银行造成的损失。

    成都兴彭公司反担保承诺:如中环智慧依据《承诺函》,承担了《固定资
产贷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以及因代成都兴彭公司偿还上述款项导致中环智慧所发生的其他
费用,成都兴彭公司将在接到中环智慧通知后,无条件向中环智慧清偿前述所
有款项及费用。成都兴彭公司愿意以名下所有资产及项目收益权向中环智慧承
担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兴彭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环智
慧对成都兴彭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彭州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
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成都兴彭公司经营状况稳
定、担保风险可控,且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彭州项目建设的顺利推
进。

    鉴于成都兴彭公司除中环智慧以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因此未为本
次成都兴彭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
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
576,038.31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129,091.11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为 705,129.43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167.47%,其中担
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30.66%。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
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关于成都中环智慧兴彭环境有限公司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
       站 PPP 项目的差额补足承诺函》

    2、 《反担保承诺函》

    3、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H600801200818300)

    4、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5、 第五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6、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7、 成都兴彭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 成都兴彭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