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 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伟明环保 60356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鹏 王菲 电话 0577-86051886 0577-86051886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 办公地址 人恒玖大厦16楼 人恒玖大厦16楼 电子信箱 ir@cnweiming.com ir@cnweiming.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7,648,325,372.92 6,914,529,284.02 1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614,411,873.47 4,210,362,109.41 9.6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97,911,669.08 264,691,461.37 12.55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145,034,030.84 967,477,427.27 1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01,521,526.04 489,757,872.21 2.4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86,397,205.79 477,320,940.74 1.90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18 15.03 减少3.8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0 0.41 -2.4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0 0.42 -4.76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67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63 535,671,630 无 项光明 境内自然人 9.83 123,459,086 无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3 93,316,860 无 王素勤 境内自然人 4.53 56,887,002 无 朱善玉 境内自然人 4.21 52,912,124 无 朱善银 境内自然人 3.52 44,261,419 无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六组合 未知 2.77 34,787,940 无 章锦福 境内自然人 1.71 21,485,010 无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未知 1.27 16,002,468 无 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其他 1.07 13,458,823 无 司-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 1、伟明集团持有嘉伟实业 87.5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 东。 2、项光明与王素勤系配偶关系,项光明与朱善玉、朱 善银系外甥与舅舅关系,朱善玉与朱善银系兄弟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分别持有伟明集团 的 37.21%、5.94%、20.99%、14.48%的股权。章锦福系 项光明妹妹的配偶,持有伟明集团的 8.42%股权。朱善 玉持有嘉伟实业的 12.50%股权。 3、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秉承“诚信、敬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 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报告期内具 体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一)各项生产运营平稳进行,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上半年樟树项目一炉一机实现正式运营,临海项目二期投入正式运营,奉新项目 6 月底实现 点火烘炉。龙泉项目 7 月初实现并网发电。报告期内各运营项目合计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 244.10 万吨,同比增长 1.05%,完成上网电量 7.11 亿度。报告期内合计处理餐厨垃圾 6.11 万吨,处理 污泥 2.29 万吨,完成生活垃圾清运量 45.08 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 117.46%,完成餐厨垃圾清运 量 6.13 万吨。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对外共处理渗滤液 3.93 万吨。 公司全面推进各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宁晋项目、秦皇岛项目、安福项目、磐安项目、浦城项 目和文成项目完成项目核准和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嘉禾项目、富锦项目、澄江项目和宁都 项目完成项目核准。玉环项目二期、婺源项目、东阳项目、双鸭山项目、永丰项目和蒙阴项目建 设进展正常。玉环餐厨项目进入试运行,嘉善、江山、龙泉餐厨项目进入调试阶段。 (二)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处理项目拓展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磐安项目签约,成功中标宁都项目、安远项目、卢龙项目,完成收购浦 城项目,公司报告期后完成宁都项目和卢龙项目签约,报告期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2,900 吨/ 日。报告期内签署瞿溪街道生活垃圾运输协议。公司还签署一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主 要项目中标签约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签署《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PPP 项目合同》,投资日处理生活垃 圾 300 吨的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项目合作期为 30 年。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中标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总处理规模为 1,200 吨/ 日,特许经营期 30 年;竞得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该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 活垃圾 500 吨,特许经营期 30 年。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与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关于处置庆元县生活垃圾的合作协议,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接纳处置庆元县域内的生活垃圾。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与华立公司及其股东签订《关于福建华立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之增 资协议》,向华立公司增资 1,500 万元用于投资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垃圾发电厂项目,建设 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 吨、日处理餐厨垃圾 50 吨和日处理污泥 100 吨。 5、公司于 2020 年 6 月签署《瓯海区瞿溪街道垃圾中转站委托运营合同》,负责瓯海区瞿溪街 道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包括中转站站内日常运行维护及垃圾运输工作,协议未约定明确的合 作期限,如后续签订其它合作协议此协议将续展或终止。 6、报告期后,公司签署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投资总 建设规模为 600 吨/日的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合作期限为 30 年; 公司签署《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由下属控投子公司宁都公司投资、建设 和运营宁都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 1,200 吨,一期工程规模 800 吨/日,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 (三)工程承包、设备销售业务稳步发展。 报告期公司完成设备销售和服务收入共计 49,646.06 万元,签署遂昌 EPC 总承包合同。报告 期后新增一份机械炉排炉委托生产合同和一份余热锅炉设计合同,报告期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拟收购温州伟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开展工程建设业务。相关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签署《遂昌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遂昌县垃圾终 端处置园一期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包含一期主厂房及设备;辅助系统土建一次建成,预留二期 工艺设备位置(不含基础);协同处理餐厨垃圾 20t/d 和粪便 10t/d 设备设施;预留二期主厂房及 设备位置;不含收运系统;总承包费用约 2.27 亿元。 2、公司于 7 月签署一份机械炉排炉委托生产合同和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余热锅炉设计合同,对 外销售 1×80 吨/日垃圾焚烧项目的机械炉排炉设备,并受委托设计余热锅炉,合同总价为 350 万元。 3、公司拟开展工程建设业务,并于 2020 年 7 月与关联方伟明集团有限公司和温州市嘉伟实 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600 万元受让其持有的温州伟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业务快速拓展。 公司新增东阳、平阳和浦城等餐厨污泥收运和处理项目,新增餐厨污泥处理项目规模 905 吨/ 日。报告期后公司再次中标苍南餐厨收运及处理项目。 1、2020 年 4 月,公司中标平阳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服务项目,负责平阳县县域内餐厨垃 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由公司具有处置能力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服务期限 1 年,总报价约为 571 万元。 2、公司于 2020 年 6 月签署《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 PPP 项目合同》,平阳县餐厨再生 资源利用中心 PPP 项目,总处理规模为 175 吨/日(包括餐饮垃圾 120 吨/日,厨余垃圾 50 吨/日, 废弃油脂 5 吨/日),并预留远期 50 吨/日厨余垃圾处理的建设用地,项目合作期限为 30 年。 3、报告期后,公司于 7 月签署《东阳市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东阳市 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项目设计规模为近期餐饮垃圾收运处理规模 100t/d,厨余垃圾处理 规模 200t/d,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规模为 15t/d,近期设计规模一次性建成;远期餐饮垃圾收 运处理规模 2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 300t/d,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规模为 30t/d(择机扩建)。 项目合作期限为 30 年。 4、报告期后,公司于 7 月再次中标苍南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服务项目,为苍南县灵溪镇、 宜山镇餐厨垃圾实施收运、处理,成交价格 349 万元,服务承包期暂定 1 年。 (五)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分区域管理,实现分区域市场拓展、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加快项目建设,强化运营管理,进一步加强锅炉研发制造、工程设计研究院力量。报告期内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 项,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 型专利 85 项,软件著作权 24 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伟 明设备研发制造的低压动力柜、配电箱、低压抽出式开关柜等四项产品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证书,拥有的浙江省伟明环保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江山餐厨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收到江山市财政局 2019 年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34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2017 年度可转债的赎回和摘牌工作,并启动 2020 年度可转债的发行计 划。公司荣获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一届天马奖之“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奖”、“主板最佳董事会 奖”等荣誉称号。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 2020 年度半年报报告第十节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