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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明环保: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0-11-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浙
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伟
明环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200 万张,每张面
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
额 1,143.3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856.70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53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75,752.16         56,000.00
 2       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0,435.32         22,000.00
 3       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34,907.97         1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6,000.00       26,000.00
                    合计                        167,095.45     12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闲置情况

     1、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中信建投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自该议案通过之日,公司东阳市生活垃圾
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永丰县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相应募集资金 27,308.22 万元将全部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
的自筹资金。其他募集资金将由公司逐步有序使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3、目前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情况下,公司暂时存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
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
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
筹安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并在
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资产管理部具体操作,内审部进行监督。公司
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披露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资产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持
续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业务进行内部决策,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负责及时履行对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业务的信息
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认为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中信建投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   勇                 廖   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