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刘习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回购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
要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
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4、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从 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
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若回购期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超过 10 个交易日以上,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25,655.83 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60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3.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72.2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4%;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8,000 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3.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6.14 万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
的资金总额为准。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序号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比例(%) 额(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1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336.14-672.26 0.27-0.54 8,000-16,000
之日起 12 个月内
合计 336.14-672.26 0.27-0.54 8,000-16,000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6、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8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7、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能全部在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
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
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4)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
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4)。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