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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明环保: 伟明环保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3-036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
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
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陈革、项鹏宇
和项奕豪已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
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
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带来影响。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
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该股东
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本次预计金 日与关联人累计
              关联人
   别                          容     价原则       额       已发生的交易金
                                                                  额
             浙江伟明
 向关联人    盛青能源     销售设备   参照市场
                                                  300,000               0
销售产品、   新材料有          等      价格
  商品        限公司
                              小计                300,000               0
             浙江伟明
             盛青能源     提供技术   参照市场
 向关联人                                          30,000               0
             新材料有         服务     价格
 提供劳务
              限公司
                              小计                 30,000               0
                       合计                       330,000               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30300MABNF59J6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 60%,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0%,欣旺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 888 号综合办公楼 502 室;董事长兼总经
理:项鹏宇;董事:陈革、项奕豪;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伟明盛青公司资产总额 30,119.68 万元,负债总额
164.46 万元,净资产 29,955.21 万元;2022 年度伟明盛青公司营业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44.79 万元,资产负债率 0.55%(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
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
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
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
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