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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久物流: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0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B

   座 7 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9,875,6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6.761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
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李冰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万君先生身在外地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9,875,6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公司独
 1                            421,0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晓芳、刘章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