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18-05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
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
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6);《浙江三星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均为公司正
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同日披露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6 日
备查文件
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