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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18-07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
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敏、杨阿永、王雪永、
张金珠、徐芬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8
年 12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43 名激励对象 15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人民币 9.365 元/股。
    激励对象沈阿凤女士系公司董事杨阿永先生兄弟的配偶,激励对象沈水春先
生系杨阿永先生配偶的兄弟,因此公司董事杨阿永先生与公司董事杨敏先生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董事王雪永、张金珠、徐芬为本次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3)。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