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18-07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26 元,本次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为 26,97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274.29 万元后的净额约为
21,697.7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1 号《验资
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 12 万套大容积冰箱玻璃门体生产项目、 年产
30 万套中高端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号 总金额 金金额
1 年产 12 万套大容积冰箱玻璃门体生产项目 9,291.82 4,348.24
2 年产 30 万套中高端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生产项目 6,875.89 3,267.7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30.00 547.5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5.78
合 计 21,697.71 11,169.27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随着行业的发展,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消费结构的升级,下游客户的产
品需求逐步发生变化,为了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持续竞争力,公司需要持续研发
新产品、改进生产工艺和确保产品质量,这对研发、检测等相关设备提出了更高
要求。为保证公司技术先进性,巩固已经形成的竞争优势,及更好的对接首发募
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对于公司研发能力的要求,公司需要对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部分研发、检测设备进行重新选型和
挑选以及投入进度进行调整。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拟将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1 年 3 月。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均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有关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