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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星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9-03-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星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敬涛                         联系电话:15088671167

保荐代表人姓名:傅毅清                         联系电话:13858074561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持续督导期内,督导公司继续完善内控制度。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1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得到有效

                                              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与

文件一致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5 日


                                          2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简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9.股权变动                                无                         不适用

10.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11.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2.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3.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无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3.关于先行赔付的承诺                      是                     无

4.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无

5.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无

6.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无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敬涛               傅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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