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星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5-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浙
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三星转债”)1,915,65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565,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6,300,000.00 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185,265,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
汇入公 司 在 杭 州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司 保 俶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3301040160013274124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
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它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 2,290,713.6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2,974,28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
[2019]14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
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 315 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截至 2021


                                    1
年 3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募投项目名称
 号                                          总金额     资金总额      资金金额

  1    新增年产 315 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   21,542.9     18,297.43        8,897.70

                  合    计                   21,542.9     18,297.43        8,897.7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虑到“新增年产 315 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设备采
购到货和安装调试仍需较长周期,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对于公司研发能力的要求,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论
证,拟将“新增年产 315 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22 年 5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年产 315 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
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均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2
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有关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有关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敬涛           杨俊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