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155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 1-5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 0011552 号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利股份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苏利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苏利股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苏利股 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 大华核字[2023] 0011552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苏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利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苏利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苏利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万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章开燕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2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92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9,572,11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 元。 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572,110 张,募集资金总额 957,211,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税)10,191,792.9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47,019,207.06 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号为 8110501012601872670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 (含税)人民币 4,215,260.55 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 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815,493.61 元后,合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43,619,440.1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09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26,651,225.99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31,694,225.49 元;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6,651,225.99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26,651,225.99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 477,733,562.14 元。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见下表: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43,619,440.12 加:专户利息收入 10,764,325.85 理财到期转入 480,000,000.00 募集户理财收益 3,639,550.34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131,694,225.49 募集资金使用支出 194,957,000.50 银行手续费支出 4,418.60 理财购买支出 633,634,109.5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7,733,562.14 专项报告 第1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 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苏 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3 月 8 日与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与广发证券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了两份《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 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2601872670 947,019,207.06 277,890.30 活期 司江阴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61633600001192 174,290,043.16 活期 限公司江阴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61633600001193 303,165,628.68 活期 限公司江阴支行 合计 947,019,207.06 477,733,562.14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53,634,109.58 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详见《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专项报告 第2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 利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2022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 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3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4,361.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665.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665.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态 到预计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4) 的效益 生重大 (如有) 差额 日期 效益 =(2)/(1) 变化 (3)=(2)-(1) 年产 1.15 万吨精细化工 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 94,361.94 94,361.94 94,361.94 32,665.12 32,665.12 34.6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94,361.94 94,361.94 94,361.94 32,665.12 32,665.1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1,694,225.4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 核字[2022]0011384 号《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2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 633,634,109.58 元,理 财到期并收回金额为 480,000,000.00 元,收到理财收益 3,639,550.34 元,理财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53,634,109.58 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4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工程项目尚在建设中。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人民币 554,040,372.66 元,期限三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5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利率为 4.9%。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做出决议:基于实际发展需求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由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变更为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进行增资,借款金额中的 106,400,000.00 元由借 款方式变更为向苏利宁夏增资,增资金额为 106,400,000.00 元(其中 53,200,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 完成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增资 106,400,000.00 元、提供借款 447,640,372.66 元,期限三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 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5 年期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专项报告 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