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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9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 28 弄 1-2 号旭辉世纪广场
8 号楼 7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姜雪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9 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
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书面或当面反应等方式向公司监
事会反映;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系统
进行公示;
    (4)公示结果:截至 2021 年 5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
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3、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
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地素时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
列情形: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