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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1-036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基金”、“受托人”)
       (曾用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更名为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惠
       聚”)

       (曾用名平安大华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更
       名为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公司将在授权期限内赎回)
       履行的审议程序: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素时尚”、
       “委托人”、“收益人”)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产品,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7)、《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6)、《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及 2021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地素时尚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理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瑞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瑞祈”)在平安
基金购买的“平安惠聚”,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收益金额
                                                     业绩比较基准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万元)

                                                    中债综合指数(总
                        平安惠聚纯债                财富)收益率×
平安基金      债券型    债券型证券投     20,000     90%+1年期定期           -
                          资基金                    存款利率(税后)
                                                        ×10%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业绩比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较基准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
限(公司将
             浮动收益        -             -               -                否
在授权期
限内赎回)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安全性高,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投

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进行

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
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

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嘉善瑞祈于 2021 年 6 月 3 日与平安基金签署了《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主要合同条款如下:
    1、交易杠杆倍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流动性安排: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
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

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清算交收原则: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产品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8、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9、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0、理财业务管理费及托管费的收取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
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11、违约责任:(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
《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

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
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免责:①不可抗力;②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
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③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
失等。(2)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
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
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

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3)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
出现差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
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
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着维护股东利益
的原则,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将和产品发行

方保持紧密联系,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时    法定代                                                                       是否为
 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间       表人    (万元)
                                                                                                  易专设

                                                                      主要股东为:平安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新加坡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
平安基金 2011 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司、三亚盈湾旅业有限
管理有限    1月7     罗春风   130,000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否
                                                                                 公司
 公司        日                                    他业务
                                                                      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二)受托方的主要财务状况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资产总额          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2.86           25.14           21.61                   6.81

        2021 年 03 月 31 日              56.02           42.77            5.87                   1.85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截至 2020 年底,平安基金综合资产管理规模合计 5,508 亿元,位居行业领先地
    位。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 3,714 亿,位居行业第 20 名,公司债券类基金管理规
    模 1,107 亿元,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 443 亿元。

           目前平安基金管理公募基金共 123 只,涵盖普通货币、交易型货币、纯债、短
    债、中短债、“四季平安”定开债系列、一级债基、二级债基、偏股混合、偏债混
    合、行业主题、沪港深主题、主动量化、普通指数型、指数增强、权益 ETF、跨境
    ETF、债券 ETF、普通混合型 FOF、养老目标日期 FOF 等各类风险等级产品,并持
    续细化和完善公募产品线。
    在专户业务方面,截止 2020 年底,平安基金旗下专户管理总规模为 1,794 亿元

(不含 ABS),其中母公司专户管理规模 738 亿元,子公司专户管理规模 1,056 亿
元。ABS 存续规模 504 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
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

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9,877.94                455,797.96

     负债总额                               65,814.36                 92,627,99

     净资产额                              343,912.15                363,018.54

                                 2020 年度(1-12 月)       2021 年度(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2,382.60                 18,072.66
      量净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42,636.65 万元,本次委托理
财金额为 2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8.24%。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通过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债券型基金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
资产品,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地素时尚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地素时尚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及 2021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资产管理计划         10,000                                 10,000

    2    资产管理计划          3,000                                  3,000

    3    资产管理计划          5,000                                  5,000

    4    资产管理计划          5,000                                  5,000

    5    资产管理计划         10,000                                 10,000

    6    基金理财产品         20,000                                 20,000

          合计                53,000                                 5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5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5.4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3,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97,000

                   总理财额度                         150,000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