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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素时尚:地素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5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地素时
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我们作为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田霖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田霖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明,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本次聘
任田霖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签署人:MEI JIAN PING(梅建平)、张纯、李海波
                                                    日期: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