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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辰药业: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
司正常的业务经营,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陆潇
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实际发
生金额与2018年度预计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含税)   额(含税)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方租赁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    55.00       56.45            不适用
                       司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该议案。
    2018 年度,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辰生
物”)作为承租方,租赁关联方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辰医药”)
房产作为办公室使用,产生租赁费用 56.45 万元(含税),参考市场价格定价、
租赁价格合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A 座 7(6)层 707A
    法定代表人:王锡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58.8235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09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
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12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暂未从事实际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康辰医药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7,249.10 万元、净资产为 26,868.74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0.09 万元、
净利润-566.61 万元。
    关联关系:康辰医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王锡娟控制的其他企业,同
时公司董事王锡娟、陆潇波、刘笑寒担任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10.1.3 第(二)、(三)款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康辰医药合法拥有上述租赁房产,权属清晰,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
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康辰生物承租办公场所,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参照当地
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按季度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为
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相关交易为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