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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辰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2018 年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中一、独立董事谢炳福、独立董
事付明仲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苏中一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
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财报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并对其专
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财报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严谨、
客观的完成了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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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落实审计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
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
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
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勤勉、积极有效的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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