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辰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康辰药业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84 号文批准,北京康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辰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并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的股东为: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海成 长精选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薛肖红、覃甲鹏、屈平、 梁心、北京耐恩斯科技有限公司、程政,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限售期即将届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共计 43,367,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0%,将 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 A 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0,000,000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进行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涉及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1 的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海成长精选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薛肖红、覃甲鹏、 屈平、梁心、北京耐恩斯科技有限公司、程政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 “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 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3,367,64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27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首发限 本次上市流 剩余首发限 序 持有首发限售 股东名称 售股占公司 通数量 售股数量 号 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股) GL GLEE Investment 1 16,560,000 10.35% 16,560,000 0 Hong Kong Limited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 2 15,422,760 9.64% 15,422,760 0 理有限公司 南海成长精选 (天 3 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5,520,000 3.45% 5,520,000 0 伙企业 (有限合伙) 2 4 薛肖红 1,466,280 0.92% 1,466,280 0 5 覃甲鹏 1,173,000 0.73% 1,173,000 0 6 屈平 879,720 0.55% 879,720 0 7 梁心 879,720 0.55% 879,720 0 北京耐恩斯科技有限 8 879,720 0.55% 879,720 0 公司 9 程政 586,440 0.37% 586,440 0 合计 43,367,640 27.10% 43,367,640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5,422,760 -15,422,760 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7,125,320 -879,720 16,245,600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5,771,920 -4,985,160 50,786,760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 16,560,000 -16,560,000 0 份 5、其他 15,120,000 -5,520,000 9,6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0,000,000 -43,367,640 76,632,360 无限售条件 A 股 40,000,000 +43,367,640 83,367,64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0,000,000 +43,367,640 83,367,640 股份总额 160,000,000 0 160,0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辰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禁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及相关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公司首次发行前 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康辰药业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机构同意康辰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3 (本页无正文,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 涛 林焕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