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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辰药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10-09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0-13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工
投”)持有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888,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31%,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
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工投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数量不超过 6,888,5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31%)。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6,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股东北京工投发来的《关于继续减持北京康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
                        5%以下股东            6,888,500               4.31%        IPO 前取得:6,888,500 股
    理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集中竞价:

                                                       2019/9/20~

                                                       2019/12/30
                   5,334,260          3.33%                                    30.63-39.20    2019 年 8 月 29 日
                                                       大宗交易:
北京工业发展投
                                                       2019/9/6~
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11/21

                                                       集中竞价:

                   3,200,000          2.00%            2020/4/14~             39.88-47.54    2020 年 3 月 21 日

                                                          2020/9/1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北京工业发
                  不超过:      不超过:        3,200,000 股   2020/10/30~                                   自身经
展投资管理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6,888,500 股    4.31%          大宗交易减       2021/4/28                                    营需要
 有限公司
                                                持,不超过:

                                                6,400,000 股
     注: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且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
4、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北京工投减持股份承诺
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北京工投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
北京工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
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北京工投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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