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参与
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与用途
由于受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当前股价未能体现出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和良好的资产质量。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
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第二期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
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全力推
动公司在新时期战略转型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本的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1,333,333~ 不低于 6,000 万元(含)且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0.83~1.67
或股权激励 2,666,667 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总数为 1,333,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83%;按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2,666,66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6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
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
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
高于董事会做出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对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
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回购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须由董
事会重新审议事项外,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
②如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更,除涉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③在回购期内择机确定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④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⑤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