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了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97 号文核准,截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止,本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159,291 股,每股价格 22.60 元,募集资金合计 31,999.99766 万元。该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 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 358.49 万元(不含税承销保荐费总计 452.83 万元,贵公司已用自 有资金支付 94.34 万元)后,将剩余的募集资金 31,641.507093 万元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划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30501649 63500001814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31,999.99766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576.81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1,423.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苏公 W[2019]B07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期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公司 33050164963500001814 一般户 46,723,593.96 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 规定,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3 亿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999.99766 减:发行费用 576.81 募集资金净额 31,423.1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0,139.53 2019 年投入金额 1,221.85 2020 年投入金额 7,938.07 2021 年 1-6 月投入金额 3,934.79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45,000.00 加:收回理财产品 45,000.00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483.41 募集资金余额 4,672.36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因募投项目产品为客户定制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布置产能,公司实际产 能尚未达到年产 3 亿片,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 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年产 3 亿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该次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实 际投资项目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19]E1341 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 10,139.53 万元,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于 2019 年实施完毕。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 2019 年度至 2021 年 1-6 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人 受托人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是否赎回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银行湖 本公司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4,000 2019.11.1 2019.12.3 12.98 是 州织里支行 结构性存款—专户型 2019 年第 199 期 A 款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 交通银行湖州分 本公司 型结构性存款 1 个月(黄 3,000 2019.11.1 2019.12.6 9.64 是 行 金挂钩看跌) 中国农业银行股 “汇利丰”2019 年第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湖州 6014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 5,000 2019.11.1 2020.2.5 44.71 是 织里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 湖州吴兴农村商 股份有限公司“丰收本 本公司 业银行股份有限 11,000 2019.12.20 2020.6.5 182.27 是 嘉利”2019 年第 23 期人 公司 民币理财产品 浙江民泰商业银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存 本公司 1,000 2019.12.27 2020.6.27 18.10 是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定制版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0 年第 4365 期对公定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湖州 2,000 2020.2.28 2020.5.29 16.95 是 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织里支行 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湖州 人 63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3,000 2020.3.27 2020.5.28 14.50 是 织里支行 产品 湖州吴兴农村商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 本公司 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定期 5,000 2020.6.29 2020.9.29 21.93 是 公司 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湖州 人 63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3,000 2020.9.22 2020.11.24 11.39 是 织里支行 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0 年第 6120 期对公定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湖州 3,000 2020.9.22 2020.12.18 22.17 是 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织里支行 品 湖州吴兴农村商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 本公司 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定期 3,000 2020.9.30 2020.10.30 3.38 是 公司 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 本公司 2,000 2020.12.29 2021.1.29 5.10 是 限公司湖州分行 币结构性存款 02444 期 总计 45,000 / / 363.12 /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 截止 2021 年 6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暂时补充流动 账户名称 资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户 资金金额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湖州分行 335061701018010037603 40,000,000.00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年产 3 亿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正在按计划使用中。详见附件一。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23,811.05 万元,其中,投入年产 3 亿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项目建设 23,234.24 万元,支付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576.81 万元;该次募集资金结余 8,188.95 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25.59%,加上 募集资金累计存放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支出)483.41 万元,合计 余额为 8,672.36 万元;扣除已经董事会批准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实际期末余额为 4,672.36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产 3 亿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年产 3 亿片无线充电材料及器件项目正在建设,尚未产生预计效益。 十、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无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十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 内容进行逐项对照,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