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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8-28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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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
的全体人员遵守。
    1、本次股东大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
的事宜。
    2、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已经登记确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相关人员请于会议当天 13:40 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
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现场表决。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 15 分钟内向大会秘书
处登记。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公
平高效,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
容,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
一进行回答。
    5、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项议案进行表决,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
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股东进行现场表决时,应详细阅读现场表决票上的说明,以其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表决单上“同意”、“反
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或代理人签名处”签名。若在表
决栏中多选或未做选择的,视为该投票权无效。现场表决期间休会,不安排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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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8、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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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下午 14:0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88 号 A 幢 201 会议室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595               东尼电子            2021/8/3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主持人:沈新芳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的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主持人组织与会股东推举本次大会的计票、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沈新芳
 2.02     沈晓宇
 2.03     吴月娟
 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邹荣
 3.02     罗正英
 4.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杨利群
 4.02     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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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会股东发言,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答或说明。
六、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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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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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复合膜的生产,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本       塑复合膜、碳化硅半导体材料、节能型太阳能胶

公司生产产品。                                   膜、线路板的生产,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

                                                 本公司生产产品。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
 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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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根据董事会提名,选举沈新芳先生、沈晓宇先生和吴月
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沈新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 年 8 月出生,大专学历。1984
年 2 月至 1989 年 12 月任洋西化工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1990 年 1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湖州棉纺化棉总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1995 年 1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乡公
办副主任兼化工厂、棉纺厂厂长,2006 年 5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东尼服饰董事,
2008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14 年 1 月起任东尼服饰监
事,2015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沈晓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大朝针织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5 月
至 2013 年 12 月任东尼服饰董事长,2008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吴月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
大学,大专学历。1999 年 2 月至 2002 年 1 月就职于湖州东吴综合经营公司,2002
年 2 月至今历任大朝针织信息技术部门员工、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06 年 5
月至今历任东尼服饰董事、执行董事、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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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根据董事会提名,选举罗正英女士和邹荣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如下:
    罗正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1982 年 8 月至 1983 年 6 月,任四川内江地区税务局培训部教师;1983 年 7 月至
1985 年 12 月,任四川供销合作学校教师;1986 年 1 月至 1989 年 7 月,任重庆大
学财务处会计;1989 年 8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副教授;
1996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目前兼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斯莱
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6
年至今,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执业律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徐
汇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咨询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咨询委员,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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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
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根据监事会提名,选举杨利群女士和姚伟先生
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简历如下:
    杨利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
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89 年 12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湖州第一铝合金型
材厂(现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助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大朝针织会计,2008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公司经管,2015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监事。
    姚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湖州电视广
播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职于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2008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经理、企划部总监、采购部总监、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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