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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引力传媒: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1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引力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与公司持续沟通,收集有关
资料, 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健全和完善上
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做了一些工作,并能积极地为公
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简历
    郎劲松女士,1967年10月生,文学博士,具有新闻学教授资格。现任中国传媒大学
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7年12月起至今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秀华女士,1977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北京市炜衡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国际商学院副教授。自2017年12月起至今
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闯先生,1980年3月出生,财务学博士,具有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2007年7月至
今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兼任吉艾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
年8月起至今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三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我们三人不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
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三
人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参加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郎劲松        13              13             0            0              3

  郭秀华        13              13             0            0              2

   卢闯         13              13             0            0              3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对相关事项向董事会、证
券监管部门或全体股东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对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对重大资产
购买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中介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之独立意见。
    (3)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
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董事 2018 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引力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引力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
立意见;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
立意见;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
取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调
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终止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合法资格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
立意见。
    (10)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度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四大专门委员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五、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作用,
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18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对股东和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勤勉、忠实
的履行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郎劲松                       卢闯                     郭秀华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