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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引力传媒:引力传媒: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
展。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会[2003]56号)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五、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将在2022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薪酬方案的拟定及审核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独立性和长远发展。因
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对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的拟定及审核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
制度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独立性和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七、关于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务相关资格、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要求。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北京九合、天津引力、天津九合、上海九合、上海致趣、珠海视通、上海致趣文化、
北京创合、北京知趣、山东磁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
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申
请的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十、关于对公司注销剩余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注
销 59 名激励对象剩余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79 万份股票期权。

    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
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剩余全
部股票期权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陈刚                     郭秀华                  郎劲松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