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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引力传媒:引力传媒: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引力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与公司持续沟通,收集有关
资料,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健全和完善上
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做了一些工作,并能积极地为公
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简历
    郎劲松女士,1967年10月出生,文学博士,具有新闻学教授资格。现任中国传媒大
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7年12月起至今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秀华女士,1977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北京市炜衡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国际商学院副教授。自2017年12月起至今
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刚先生,1964年出生,管理学硕士,具有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现任中央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及其中国管理会计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自2022年5月起至今任引
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闯先生(已离职),1980年3月出生,财务学博士,具有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
2007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自2016年8月起至2022年5月任引力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三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我们三人不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
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三
人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参加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郎劲松         4              4              0            0              3

  郭秀华         4              4              0            0              3

   陈刚          3              3              0            0              2

   卢闯          1              1              0            0              1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对相关事项向董事会、证
券监管部门或全体股东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
董事 2022 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
见、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对公司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对公司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发表了关于延长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度半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四大专门委员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五、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作用,
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对股东和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勤勉、忠实
的履行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刚                        郭秀华                   郎劲松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