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引力传媒股: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探讨,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陈 刚 郭秀华 郎劲松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