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84,320,263.58 元,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并且有关担保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毅平、章国政、蔡定国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