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4-24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重庆再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再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1,55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12%,均系公司对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2019 年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2、除上述担保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
司对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满足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积海 范伟红 黄忠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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