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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再升科技:再升科技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2021-02-10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
年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2020年2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再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再升科技关于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临2021-011)。现就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补充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1年1
月29日,公司总股本719,364,05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124,353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911,984.90元(含税)。

    2.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24,353股,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

    公司2020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如后续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发布的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章程规定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是董
事会对公司情况进行全面论证的基础上,因公司净利润较去年有较大增长,结合
《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业务发展需求,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
下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0年1月29日披露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
增公告》(以下简称“预增公告”)(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21-004)。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对2020年度的业绩测算与《预增公告》的内容相符
合。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