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科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再升科技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6-0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作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再升科技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
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
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公司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
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
公司本次分红无送转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截止2021年5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719,616,9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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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的股份1,124,353股,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派的股份是718,492,547股,实际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股。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
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719,616,900-1,124,353)×0.05÷719,616,900≈
0.0499元/股
以申请前一交易日2021年5月14日的收盘价格11.42元/股计算: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1.42-0.0499)÷(1+0)=11.3701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是否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下列情形:
本次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公司2021年5月14日收盘价为11.42元/股,以此计算公司本次差异化权
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低于1%。
具体计算如下:
1、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息参考价格=(11.42-0.05)÷(1+0)=11.37元/股;
2、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
红利)÷总股本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719,616,900-1,124,353)×0.05÷719,616,900≈
0.0499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息参考价格=(11.42-0.0499)÷(1+0)=11.370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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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11.37-11.3701|÷11.37≈0.0009%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再升科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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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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