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再升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公司于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 2,592.33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0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777,699,000.00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21,091,8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56,607,190.28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5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45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 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 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 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789,128,671.01 元 (含 前 期 置 换 55,824,500.00 元 ) , 其 中, 以前 年 度 使 用 789,128,671.01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累 计 投 入 99,041,354.49 元 。 其 中 , 以 前 年 度 使 用 入 41,402,356.76 元 , 本 年 度 使 用 57,638,997.73元;报告期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70,000,000.00元,截止报 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5,792,763.00元,其中以前年 度实现收益4,373,086.29元,本年实现收益1,419,676.71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317,587.43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净额651,291.56元,本年利息收入净额 666,295.87 元 ; 累 计 支 付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26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15,655,042.7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 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对《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19-026)。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 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6 年 5 月,公司会同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 订了《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宣汉正原”)、西南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订 了《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 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就变更“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了说明。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 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纸研院”)及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 时,项目变更前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68),就变更“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 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了说明。公司会同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共同订立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同时,项目变更前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原保荐机构西南 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订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7-094),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 接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 了说明。公司会同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 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同时,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纸研院及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原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 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7月20日,公司会同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18-104),就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销后,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宣汉正原、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0-060),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公司公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新签订 了《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纸研院及保荐机构华福 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 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 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 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 1 股份有限公司 50050108360000000100 活期 208,110,200.00 账户已注销 重庆渝北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重庆 11015534482008 活期 332,490,000.00 账户已注销 新牌坊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3 有限公司重庆 123905642910712 活期 97,200,000.00 账户已注销 渝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4 有限公司重庆 123907749410303 活期 118,767,405.00 账户已注销 渝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5 有限公司重庆 123903115110903 活期 账户已注销 渝北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 6 有限公司重庆 15000089159484 活期 账户已注销 新牌坊支行 合计 756,567,605.00 0.00 注1、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607,190.28 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756,567,605.00元,二者相差39,585.28元,主要系 保荐承销费的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196,116.70元与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1,156,531.42元(不含税)之间差额,公司已于2016年9月以自有资金补齐该 差额。 注2、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 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具体详见本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3月,重庆纸研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123903115110903),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分批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 到新开设账户。 注3、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123905642910712)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余额为0.00元。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 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具体详见本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7月,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15000089159484),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5、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0050108360000000100)内的资金,已按规定 全部投入非公开发行“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 0.00元。鉴 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宣汉正原办理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宣汉正原、兴业证券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6、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7、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7,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8、公司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 号:15000089159484)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9、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5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余额已 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3903115110903)将不再使用。为 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后,公司、重庆纸研院、华福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 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 1 股份有限公司 50000108360000000588 活期 59,200,000.00 37,653.21 重庆渝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2 股份有限公司 630031202 活期 50,000,000.00 15,617,389.54 重庆渝北支行 合计 109,200,000.00 15,655,042.75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 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208,067.90 减:募投项目支出 57,633,651.54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0.00 减:手续费等 5,346.19 加: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资金 18,000,000.00 加: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1,419,676.71 加:利息收入净额 666,295.8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5,655,042.7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655,042.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 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变更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 设项目”部分筹集资金24,000.00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200.00万元以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 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 CB(53)-2015-34号宗地变更为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6号(重庆纸研院现有厂区 内)。 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 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 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地块变更为宣汉县土主镇庙潭 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 “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3、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 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 CB(53)-2016-27号地块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路组团GA标准分区Ga21- 1/02号。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 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4、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 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200.00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年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 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 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 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2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 原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16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额为5,582.4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5,582.45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承诺募集资 自筹资金实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置换自筹 金投入金额 际投入时间 资额 资金金额 高性能玻璃微 2015.9.10- 1 21,411.02 4,505.02 4,505.02 纤维建设项目 2016.5.20 高比表面积电 2015.11.19- 2 池隔膜建设项 12,110.00 367.97 367.97 2016.2.19 目 高效无机真空 2015.11.19- 3 绝热板衍生品 34,249.00 709.46 709.46 2016.2.19 建设项目 合计 67,770.02 5,582.45 5,582.45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291号《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 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5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原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 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 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 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滚动使用。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 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之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419,676.71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 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 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原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 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6)。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原保荐机构对此出具 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7,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22)。上述永久补 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 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 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 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福证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769.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32,279.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912.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51% 项目达到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4)=(2)/(1) 用状态日 益 预计效益 (如有) (1)(注2) 差额(3)=(2)-(1) 大变化 期 1.高性能玻璃微 无 20,811.02 20,811.02 20,811.02 21,264.05 453.03 102.18 2018.09 6,506.69 是 否 纤维建设项目 2.高效无机真空 绝热板衍生品建 24,000.00 33,249.00 9,249.00 9,249.00 11,160.77 1,911.77 120.67 2020.09 1,501.69 否 否 设项目 3.高比表面积电 8,279.38 11,876.74 3,597.36 3,597.36 4,441.50 844.14 123.47 2019.01 2,912.39 否 否 池隔膜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无 9,723.96 9,723.96 9,723.96 9,767.16 43.2 100.4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永久性补充流 31,200.00 31,200.00 31,200.00 动资金 6.结余资金永久 1,079.38 1,079.38 1,079.38 性补流 合计 32,279.38 75,660.72 75,660.72 75,660.72 78,912.86 3,252.1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 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 理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六) 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 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 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4: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受市场供需变化、产品技术革新升级等因素影响,短期规模效益及技术优势暂未显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5: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受市场供求波动影响,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 6:公司 2020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079.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4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63.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4.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2)/(1) (如有) (1)(注1) (2) 差额(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 /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 无 10,784.60 10,784.60 10,784.60 5,763.90 9,904.13 -880.47 91.84 2021.8 734.81 否 否 元建设项目 合计 10,784.60 10,784.60 10,784.60 5,763.90 9,904.13 -880.4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 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原预计完工时间为2020年8月。此项目建设延期,公司将预计完工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不适用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年产 4.8 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 2021 年 8 月完工投产,由于投产时间较短,规模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项目拟投 计划累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入募集资金总额 投资金额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额 (2) (3)=(2)/(1) 期 效益 效益 (1) 高效无机真空绝热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板衍生品建设项目 高比表面积电池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0.00 7,200.00 7,2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隔膜建设项目 高比表面积电池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79.38 1,079.38 1,079.3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隔膜建设项目 合计 32,279.38 32,279.38 32,279.38 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 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 见公司公告:临2018-026)。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 2019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 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 告:临2019-022)。 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 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 告:2020-117)。 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 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