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科技:再升科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6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拟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
行权的 7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527,035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
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
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1
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
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
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4、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1976.90
万份,激励对象170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78元/份。
6、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合计
406,702份;鉴于1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决定注销
上述人员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595份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76.90万份调整为1928.9703万份。公司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
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2
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公司监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2.75%,166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1.6961份,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
续办理情况,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至
2021年6月3日。
8、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再升科技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0)。依据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6.78 元/股调整为 6.6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鉴于 4 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
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234,300 份。鉴于 10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业绩考核等级为 B,公司拟注销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3,824 份。综上,本次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308,124 份。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66 名调整为 162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28.9703
万份调整为 1898.1579 万份。
10、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依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
3
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68 元/股调整为 6.63 元/股。公司
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鉴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依据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6.63 元/股调整为 6.4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
权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438,048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注销已
到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鉴于9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股
票期权合计281,807份。鉴于3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1年业绩考核等
级为B,1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1年业绩考核等级为C,公司拟注销上
述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2,030份。
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43,837份。
14、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4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48元/股调整为4.55元/股。公司监事
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数量由
710.8956万股调整为995.2538万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部分内容有误(公告编
号:临2022-014,更正后公告编号:临2022-040),导致《再升科技关于调整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中关于调整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部分内容有误,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
露了《再升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的更正公告》 公
告编号:临2022-041),将相关内容更正为“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数量由
696.4117万股(其中84.3667万股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 612.0450万股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为974.9764万股(其中118.1134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调整后数量, 856.8630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调整后数量)”。
5
16、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7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527,035份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注销已到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和数量
鉴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
(行权期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3 日),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尚
未行权的 7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527,035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四、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
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到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
6
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再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再升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再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