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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再升科技:再升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7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发行人”)和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上市业务办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
[2022]91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或“再 22 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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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
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缴款日 2022 年 9 月 29 日(T 日),所有
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9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601”,配
售简称为“再 22 配债”。
    (2)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1,019,517,338 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的股本为 1,019,517,338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
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510,000 手。


    2、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再 22 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再升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500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500 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
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
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
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
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 号)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
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
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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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
交收日 2022 年 10 月 11 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
销相应证券账户。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4、2022 年 9 月 30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发行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
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
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2 年 9 月 30 日(T+1 日),根
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定网上申购
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0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自资
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
                                    3
《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
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
要求。


    7、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1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5.10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53 亿
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
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8、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
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9、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10、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
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
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


                                  4
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2 年 9 月 27 日(T-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摘要》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全文。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再 22
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687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 5.10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10 万张(51
万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再 22 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57”。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8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再 22 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
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6、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再 22 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次发行的再 22 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再 22 转债
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5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再 22 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500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500 手可转债。原普通股股东优
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1,019,517,338 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
为 1,019,517,338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
债上限总额为 510,000 手。
    (二)原 A 股股东的优先配售
    1、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8 日(T-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2022 年 9 月 29 日(T 日),9:30-11:30,13:00-
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
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2、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再 22
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01”。
    (2)认购 1 手“再 22 转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
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3)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再 22 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再 22 转债”
的可配余额。




                                     6
    (4)原 A 股股东持有的“再升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
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
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再 22 转债”的可配
余额。
    (2)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
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
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
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
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 A 股股东参
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和了解可转债相关风险事项、法
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结合自身风险认知程度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
与相关业务。
    个人投资者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
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
                                   7
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
月以上。2022 年 6 月 18 日前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且未
销户的个人投资者,不适用本规定。


    普通投资者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二)发行数量


    本次再 22 转债的发行总额为 5.10 亿元人民币。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9、发行方式”。


    (三)申购时间


    2022 年 9 月 29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 9:30-
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
续进行。


    (四)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1、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则无需进
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


    2、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则在公证部门监
督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
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五)申购办法
    1、申购简称为“再 22 发债”,申购代码为“754601”。


                                    8
    2、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
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
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申购及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
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
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 号)的相关要求。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办
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 2022 年 9 月 29 日(T 日)(含该
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9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
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
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 年 9 月 29 日(T 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按每 1 手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
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2 年 9 月 30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2 年 9 月 30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中公
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10
    2022 年 9 月 30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2022 年 10 月 10 日(T+2 日)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
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手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 手。


    (八)缴款程序


    2022 年 10 月 10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认购资金不
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九)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
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


                                   11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0 月 12 日(T+4 日)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十)结算与登记


    1、2022 年 10 月 11 日(T+3 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
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本次网上发行再 22 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
的中签结果进行。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
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10 亿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5.10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53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12
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
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 1 号
       联系电话:023-88651610
       联系人:谢佳、刘嘉培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联系电话:021-22018204
       联系人:王爱华、沈羽珂




                                         发行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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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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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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