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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2018年度独立董事(第五届)述职报告2019-04-04  

						公司代码:603602                                        公司简称:纵横通信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第五届)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
谨慎履行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
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我们
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我们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
发展。现将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范贵福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
于北京邮电大学电信信号与系统专业,曾任山西省晋中地区邮电局(现晋中联通
公司)载波室主任,《电信商情》杂志编辑部主编,《通信世界》杂志社副主编,
《中国数据通信》主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运营专
业委员会秘书长、元道通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俞维力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
有限公司会计,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
经理,2004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1
月 6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湘女士: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
奥地利理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高级研究学者。中国电子学
会高级会员,教育部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1998 年 4 月开始任教北京邮电大
学,现为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11 月 6 日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未召开
股东大会。我们亲自参加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要求
公司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
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报告期内参与的
董事会我们都发表了赞成的表决意见。
    我们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并依法客观地对公司发生的特定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
    我们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
作人员的联系,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培训、活动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三、年报编制期间开展的工作
    年报编制期间,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在 2018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
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
间安排;听取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经营情况,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会计政策、报表编制情况的汇报。我们与外部审计师单独沟通,没有发现与
管理层汇报不一致的情况。
    四、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工作中十分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管理
层薪酬、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融资进行担保、公司关联方浙江纵横新创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部分闲置办公用房(交易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以外,
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
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产生及其程序完全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全具备担任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我们对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分析并根据年初指定的考核方案
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程序及发放情况符合公司既
定政策,是合规合适的。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经考察,该所自聘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对审计工作
勤勉尽责,坚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良
好的审计机构。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自第五届董事会上任至报告期末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经建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能够保证
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可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五、参加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均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
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总体评价与建议
    2018 年,我们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
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 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督促公司董事会做到规范运作,
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贵福、俞维力、王晓湘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