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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9  

						公司代码:603602                                       公司简称:纵横通信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议本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预案既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对资金的
需求情况,又遵守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与对股东的
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
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自公司成立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承担公司财务审
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该事务所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公司拟继续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
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
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天健事务所具备法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续聘议案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后,我们认为:1.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经建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编制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在查阅被提名人的简历等详细资料后,
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六.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
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 年度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基于进一步调动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而制定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 2020 年
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
及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计提减值准备后,
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
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贵福、俞维力、王晓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