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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7-0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
通信”或“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纵横通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0号)核准,纵横通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27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27,000.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不含税人民币467.1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6,532.90万元,另减除律师
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
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2.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10.64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
健验(2020)92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
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
                                   1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号

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升级项目    28,734.66              21,100.00   滨发改金融[2019]031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28.47               5,900.00   滨发改金融[2019]032 号

  合 计                         35,863.13              27,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
 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
 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1日出具的《关于杭
 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0〕6151号),截至2020年5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8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比例(%)
 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升级项目                     28,734.66          780.00          2.7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28.47

   合    计                                       35,863.13          780.00          2.17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780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
    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80万元。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杭州纵
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3
金。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郁   建                                 周天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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