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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纵横通信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股份并致歉的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0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股份并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苏维锋之一致
行动人林爱华、林炜、苏庆儒及张丽萍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2,269,2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减
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对应的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1、减持计划一:2020 年 8 月 20 日,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林爱华、林炜
及苏庆儒披露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3,59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其中,拟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38,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实施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林爱华、林炜、苏庆儒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 3,59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2,03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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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减持计划二:2020 年 12 月 19 日,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丽萍披露减
 持计划,拟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2)。
     实施情况: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收到张丽萍告知函,其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54,8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47%),并决定提前终止该次减持计划。


         二、超额减持情况
     林爱华、林炜、苏庆儒根据前述减持计划一、张丽萍根据前述减持计划二实
 施了减持计划,未出现违反减持计划之情形。经股东自查,林爱华、林炜、苏庆
 儒及张丽萍因误操作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2,269,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1%,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对应减持计划
苏庆儒      2020 年 11 月 30 日                              50,000    0.02%    减持计划一
林爱华      2020 年 11 月 30 日                             424,400    0.21%    减持计划一
  林炜      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         840,000    0.41%    减持计划一
张丽萍      2021 年 2 月 19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           954,800    0.47%    减持计划二
  总计                                                    2,269,200    1.11%

     注:按股东减持实施时间排序,表中合计持股比例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不一致系四

 舍五入造成。


         三、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致歉声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林爱华、林炜、苏庆儒及张丽萍在发现因误操作致使超
 额减持后,主动通知公司董事会并递交了《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
 明和致歉声明》。致歉内容如下:本人对本次误操作导致超额减持公司股份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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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对本次超额减持的行为深表歉意,向广大投资者诚恳道歉。
本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管理本人证券
账户,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在获知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对相关股东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认真学
习相关减持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股票账户管理,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
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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