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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纵横通信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性公告2022-03-09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4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 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纵横转
债”或“可转债”)转股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不
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爱华、林炜、
张丽萍、苏庆儒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40.7408%减少至 35.7408%,权益变
动比例达 5.00%。其中,自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可转债
转股事项使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017%;
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8 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
份,持股比例减少 4.998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苏维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爱华、林炜、张丽萍、苏
庆儒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达
到5.00%,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姓名:苏维锋(曾用名:无)
     2.性别:男
                                     1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32719660719****
5.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姓名:林爱华(曾用名:无)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32719690317****
5.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姓名:林炜(曾用名:无)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32719740710****
5.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1.姓名:张丽萍(曾用名:无)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32719700728****
5.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1.姓名:苏庆儒(曾用名:无)
2.性别:男

                               2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32719961013****
        5.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开发行 27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7,000 万元,
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4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
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
代码“113573”。

    根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及相关规定,“纵横转债”自 2020 年 10 月 2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自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共有 1,670 张“纵横转债”完成转股,
公司总股本由 203,840,000 股增加至 203,848,872 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被动稀释 0.0017%。

   2. 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苏庆儒     集中竞价交易    2020/9/15~2020/9/17       26,100          0.0128%
林爱华       大宗交易           2020/9/25           1,556,800         0.7637%
张丽萍       大宗交易           2020/9/25           2,520,000         1.2363%
苏庆儒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5~2020/11/30      747,900          0.3669%
林爱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30           424,400          0.2082%
 林炜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30~2020/12/29     840,000          0.4121%
张丽萍       大宗交易           2020/12/29          1,519,312         0.7453%
张丽萍     集中竞价交易    2021/2/19~2021/2/26      954,800          0.4684%
张丽萍     集中竞价交易         2021/5/28            500,000          0.2453%
 林炜      集中竞价交易    2021/6/2~2021/11/23      747,400          0.3666%
苏庆儒     集中竞价交易     2022/3/7~2022/3/8       300,000          0.1472%

                                        3
张丽萍   集中竞价交易             2022/3/8                 52,100           0.0256%
 总 计                                                 10,188,812           4.9983%
    注:1.2020 年 10 月 23 日前减持的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根据 2020 年 10 月 22 日总股本
203,840,000 股计算,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8 日减持的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根据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 203,848,872 股计算。2. 表中合计持股比例与分项加总数不一致
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203,840,000 股,控股股东苏维锋及其一致
行动人林爱华、林炜、张丽萍、苏庆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3,046,04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7408%。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03,848,872 股,控股
股东苏维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爱华、林炜、张丽萍、苏庆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2,857,2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408%,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00%。本次权益
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苏维锋        62,284,331            30.5555%          62,284,331           30.5542%
林爱华        10,192,000             5.0000%           8,210,800            4.0279%
 林炜           3,397,400            1.6667%           1,810,000            0.8879%
张丽萍          5,898,315            2.8936%            352,103             0.1727%
苏庆儒          1,274,000            0.6250%            200,000             0.0981%
 总计         83,046,046            40.7408%          72,857,234           35.7408%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根据公司总股本 203,840,000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
后占总股本比例根据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 203,848,872 股计算。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
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
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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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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