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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纵横通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6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我们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范贵福先生、俞维力先生、王晓湘女士于2021年11月任
期届满。第五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面关注公司
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及监事会成员。其中,王晓湘女士、杜烈康先生、吴小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范贵福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
京邮电大学电信信号与系统专业,现任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运营专业委员会秘书
长、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俞维力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1 月 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湘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
理工大学博士,奥地利理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高级研究学者。中
国电子学会信息论分会委员,教育部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1998 年 4 月开始任教
北京邮电大学,现为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11 月 6 日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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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烈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党委委员;
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市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永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 5 日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小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平阳县
审计事务所审计助理,平阳县正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副经理。2004 年至今任浙江
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发起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 5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惩戒,在履职中始终保持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范贵福       是              5        5        5        0          0       否                   2
俞维力       是              5        5        0        0          0       否                   2
王晓湘       是              6        6        5        0          0       否                   2
杜烈康       是              1        1        1        0          0       否                   0
吴小丽       是              1        1        0        0          0       否                   0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两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亲自
出席了任期内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重大事
项,且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了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
必要时也对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召开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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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我们从专业角度对公司 2021 年度的重大事项决策提出了合理
化建议,并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支持作
用。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依
据自己的专业优势、工作经验等对各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 考察情况
   我们积极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培训、活动的机会,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人员深入交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
况等情况,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提出针对性建议。
    年报编制期间,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在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
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预审情况并确定了公司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报审计期
间,保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并及时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 2021 年度公司重大会计事项及报表编制情况的汇报;在会计师出具初审
意见后,及时审阅财务报表并就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独立沟通,并根据审计情况对公
司管理层提出针对性建议。


   四、 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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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名、审议、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发放
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2020年持平。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
28日发布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未发布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决定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 4 月,公司披露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
利 6,115,440.69 元(含税)。2021 年 5 月,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公司及股东均按照相关承诺严格履行承诺义务,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文件 73 份,其中定期报告 4 份、三会决议及
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 69 份。我们对公司 2021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结合内部治理自查和证监会现场检查情况,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
制体系,通过对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与识别、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与反馈,内部控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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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实现了持续有效的运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控体系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对此我们会予以持续关注和监督。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其中
公司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各
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
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履职期间,我们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
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的发展。




                                       第五届独立董事:范贵福、俞维力、王晓湘
                                       第六届独立董事:杜烈康、吴小丽、王晓湘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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